CN   |   EN
公司新闻 行业新闻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国家发改委复函国家电网公司 开展省间电力现货交易

发布日期:2021-11-17 | 点击次数: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复函国家电网公司,原则同意由国家电力调度中心会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扩大市场交易范围,逐步引入受端地区大用户、售电公司等参与交易,优先鼓励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实施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的复函
发改办体改〔2021〕837号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收悉。经研究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由国家电力调度中心会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照《省间电力现货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认真组织实施。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实施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
二、积极稳妥推进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扩大市场交易范围,逐步引入受端地区大用户、售电公司等参与交易,优先鼓励有绿色电力需求的用户与新能源发电企业直接交易。
三、加强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切实防范市场风险,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建立问题发现和纠偏机制,每半年组织相关市场主体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交易规则》修订意见或补充条款,完善相应技术支持系统。做好《交易规则》与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地区规则的衔接。
四、加强信息披露和报送,请每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市场交易信息及分析报告,及时向市场主体披露市场交易相关情况和结果。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加强对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1年11月1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