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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能源局:加快合同签订和有序推进“煤

发布日期:2019-08-23 |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8月19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组织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前期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储气设施建设督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分析形势,查找不足,及早部署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保障相关工作。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凡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赵辰昕同志主持会议。委运行局、评估督导司,能源局油气司分别通报相关情况,北京市、河南省、中石油作代表发言。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加强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重要批示以来,各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成效不断显现。今年以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年及供暖季供气合同签订大头落地,增储上产初见成效,储气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互联互通重点工程稳步推进,调峰能力细化落实,“煤改气”有序推进,管道安全保护得到加强。
 
会议指出,今冬明春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仍面临较多困难和不确定性,增储上产、储气设施建设和管网互联互通等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和不足,做好供暖季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各地区、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把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这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千方百计保障上游气源足额供应;二是确保互联互通重点工程按期投产;三是尽快补齐储气能力建设短板;四是加快合同签订和有序推进“煤改气”工作;五是切实保障民生用气需求;六是保障天然气基础设施安全平稳运行。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储气设施建设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减少供气安全风险隐患;要统筹规划、科学有序加快储气设施建设,避免遍地开花,发挥好调峰保供作用;要及早谋划做好今年供暖季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各地要切实承担保障民生用气的主体责任,上游供气企业要严格履行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的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不出问题。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林草局、北京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有关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和城燃企业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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