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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配电改革周动态丨2020年第22期

发布日期:2020-06-15 | 点击次数:

2020 年

第 22 

增量配电改革

周动态

06.07

2020

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小配电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

国家动态

地方动态

国家动态

1. 发改委 能源局:印发《各省级行政区域 2020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

5 月 18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各省级行政区域 2020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发改能源〔2020〕767 号)。通知要求,消纳责任权重测算的原则为,一是确保实现非化石能源占比目标。这是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基本前提。二是促进消纳责任权重逐年提升。2020 年最低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应不低于 2019 年实际完成情况,或不低于 807 号文明确的 2019 年消纳责任权重。三是做到松紧适度、留有余地。在确保完成全国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目标的前提下,依据各省(区、市)全社会用电量、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纳量,以及净输出、净输入可再生能源电量,合理确定各地消纳责任权重,既引导各地权重逐年提升,也不盲目加码,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平稳有序实施。

通知明确了各省(区、市)2020 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总量责任权重、非水电责任权重的最低值和激励值。从全国情况看,10 个省(区、市)的最低总量消纳责任权重超过 30%,9 个省(区、市)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超过 15%。与 2019 年实际完成情况相比,东中部省份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同比 增幅超过“三北”地区,有利于促进新能源跨省跨区消纳。同时,浙江、四川、宁夏、甘肃和青海等 5 个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区)的最低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适当提高,以更好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 能源局:通报 4 月 12398 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4 月,国家能源局 12398 热线共收到有效信息 8823 件,环比增加 12.11%,同比增加 12.67%。 

4 月收到的有效信息中,电力行业排在首位,有效信息数量为 7549 件,占全部有效信息的 85.56%;其中受理的投诉举报数量 395 件,占全部投诉举报数量的 71.95%。 

4 月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电力行业。电力行业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供电服务、成本价格及收费、电力安全等方面。一是部分地区频繁停电、抢修不及时现象较为突出。尤其是配网架构薄弱的农村偏远地区,在春耕集中农业灌溉期间,农村生产阶段性用电负荷突增引起过负荷停电次数较多;同时受疫情管控影响,个别地区抢修人员、车辆设备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导致复电时间较长。二是部分地区低电压现象依然较为普遍。特别是农网改造相对滞后的地区,供电设施老旧、供电半径长、供电线径小等,导致用户终端电压低,不能很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三是个别供电企业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因估抄漏抄导致电费收取出错,责任心不强导致涉电业务办理滞后等现象时有发生。四是个别电力设施设备与建筑物距离较近,以及运维不到位等引起安全隐患。

地方动态

1. 华东能监局:积极推进上港集团外高桥港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

6 月 4 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参加了上海市增量配电试点项目专题会议,研究上港集团外高桥港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工作相关事宜,相关政府部门和电网企业、上港集团等参加会议。 

会上,上港集团汇报了试点项目的推进情况,华东电力设计院详细介绍了试点项目初步配网规划。与会人员就配网规划方案比选、配电价格机制、岸电容量结算、创新增值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华东能源监管局在会上宣贯了增量配电网供电业务许可证简化的申领程序,并表示将主动对接试点单位,指导试点在进行规划审批、业主招标等环节的同时准备好许可证所需材料。此外,华东能源监管局还希望试点单位加快推进试点各项准备工作,并对试点单位经营模式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下一步,华东能源监管局将继续协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推进试点项目早日落地,并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尽快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支持业主单位加快开展增量配电业务。

2. 西北能监局:主动服务推进增量配电试点改革

近日,西北能源监管局向银川中节能联合电力有限公司颁发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这是宁夏第四张、辖区第九张增量配电业务许可证,标志着辖区增量配电试点改革迈上新台阶。 

近年来,西北能源监管局主动服务能源企业,深入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部署,积极推进辖区增量配电试点工作,优化服务措施,简化资质许可流程,并多次组织开展试点项目现场调研,召开座谈会、现场协调会,宣贯国家政策和许可标准,认真听取企业反映的困难和相关工作建议,现场答疑解惑。同时,结合试点项目实际,主动联系协调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指导试点项目顺利推进。

下一步,西北能源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增量配电试点项目证后监管和供电监管工作,督促落实供电业务标准和服务规范,助力辖区增量配电试点改革取得更大突破。

3. 甘肃能监办:编制《电力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制度汇编》

为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增强法治思维,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日前甘肃能源监管办编制了《电力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制度汇编》(以下简称《汇编》)。

《汇编》在认真梳理、甄别自电监会成立以来截止到 2020 年 5 月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遴选收录了现行有效的电力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及监管文件。

《汇编》根据法规文件的效力层级和历史沿革,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制度流程的次序进行整理汇编,形成三个篇章:电力业务(含增量配电)、承装(修、试)、信用体系建设。内容涵盖各类资质许可的法律依据、管理规定、管理办法、许可流程等。近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印刷后将分发至相关电力企业和承装(修、试)企业。 

《汇编》整体条理清晰,查阅方便,优化了许可服务,为依法依规开展资质许可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有助于持证企业全面系统地学习、理解、掌握和执行电力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提升持证企业法律意识,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为规范许可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奠定了基础。

4. 黑龙江:哈尔滨市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

近日,哈尔滨市发改委编制了《哈尔滨市增量配电网试点专项规划》,经哈尔滨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实施。《规划》紧紧围绕国家、黑龙江省电力体制改革精神和部署,深入推动哈尔滨市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结合已经并网送电的松花江避暑城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模式和哈尔滨综合保税区、云计算产业园两个正在建设的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规划》提出,到 2023 年底,哈尔滨市进一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网试点,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到 2025 年底,基本打破电网企业独家经营模式,实现全市电网投资主体多元化。到 2030 年,力争将规划的阿城钢铁产业园、双城经济开发区新兴园区、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 11 个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建成运行,并形成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与综合能源应用项目耦合发展,实现园区能源就近供应。 

11 个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均有独立行政单位,试点意愿强烈,未来经济增长潜力大。《规划》对每个试点项目的用电负荷预测、所在区域、建设规模、电压等级、供电范围、经济效益预测、区域功能定位及发展目标等内容逐一进行了规划明确,并围绕实现规划目标提出了出台定价办法、规范核准程序、细化政策措施、建立退出机制、创新经营模式等六方面重点任务。

《规划》的出台,将更好解决哈尔滨市在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重点难点问题,有利于突破试点项目在“组织申报、业主招标、投资建设、技术支撑、运营保障”等实施环节的盲点和瓶颈。

本文内容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小配电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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