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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降电价: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降0

发布日期:2018-06-29 | 点击次数:
大秦售电官网获悉,上海市物价局日前发布了《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工商业电价的通知》,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到16%,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77分钱,铁合金、烧碱(含离子膜)用电、下水道动力用电价格不作调整。详情如下: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工商业电价的通知
 
沪价管〔2018〕24号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732号)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降低本市工商业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到16%,本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77分钱,铁合金、烧碱(含离子膜)用电、下水道动力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调整后的上海市销售电价表详见附件1)。
 
二、本市输配电价相应每千瓦时同步降低0.77分钱(调整后的上海市输配电价表详见附件2)。
 
三、上述调价自2018年5月1日执行。
 
四、请市电力公司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用户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降价措施执行到位。工商业用户电价标准调整需清算抵扣的,要按规定抵扣或退补用户。
 
附件:1、上海市销售电价表
 
2、2017-2019年上海电网输配电价表
 
上海市物价局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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